关于变更所内分析测试费收取方法的通知
所内各部门:
根据“新一代”ARP系统切换后的工作安排,自2019年12月1日起,所内分析测试费不再收取课题三联单,变更为由课题经办人填写课题号并签字确认(取得测试结果之前)的方法,在每季度终了时由分析测试中心通过新一代系统推送费用分摊通知,课题核算账号负责人在对分摊金额审核确认后,由财务资产处办理所内分析测试费转账账务处理。
以上所内分析测试费收取方法请遵照执行。
财务资产处 分析测试中心
2019年11月26日